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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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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证中心鉴证程序
一、价格鉴证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机构法人、公民委托;
(2)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委托;
(3)价格鉴证机构对委托事项进行鉴定;
(4)价格鉴证机构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或价格认证结论书。
二、价格鉴证委托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委托方的名称和地址;
(2)需要进行价格鉴定、认证的财物名称、规格、型号、种类、数量、来源以及购置、建造、使用的时间、地点等;
(3)价格鉴证目的和要求;
(4)价格鉴证的基准日期;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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