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举报工作程序
一、登记。接到举报后,立即填写价格举报记录表,统一编号,并按照举报案件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分类。
二、呈批。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在三日内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
三、移送。将举报案件按领导批示移送有关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查办。
四、查办。查办人员在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后,情节简单、事实清楚、政策界限明确的七日内办理完毕;一般案件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疑难案件经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举报案件的查办按照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分管举报的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并负责催办。
五、存档。举报案件查办结束后,应将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六、反馈。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应在案件查结后五日内将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回复,举报者要求答复的应在十五日内将查办结果予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