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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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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2006-07-03    鲁价格发[2006]133号

各市物价局、胜利石油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75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出厂价格:胜利油田天然气出厂价格为计划外天然气,执行二档气价,即:基准出厂价格为每千立方米980元,上浮幅度10%,下浮不限。
二、销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厂价上浮幅度和管输费计算,胜利油田供东营市的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120元,其中:供东营市城市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078,供东营市城市加气站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150元。化肥用气销售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024元。供济青管网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暂执行每千立方米1150元。以上价格为含管输费的最高销售价格,下浮不限。
三、执行时间:自二OO六年七月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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